泾县地方金融监管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宣城市鑫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请示》(宣担〔2020〕26号)收悉。根据《安徽省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变更审批、备案、报告事项指引》(皖金〔2019〕33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同意原股东袁华强将5%股权计人民币150万元的认缴出资额转让给新进股东高德志;
2、同意原股东袁华强将10%股权计人民币300万元的认缴出资额转让给新进股东汪贤涛。
请通知宣城市鑫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按核准备案的事项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你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督促该公司严格依法规范经营,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监管。
2021年3月4日
抄报: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