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19〕910号)文件精神,宣城市财政局完成预算绩效管理类的供应商征集工作。现将入围的第三方机构建议名单进行公布,以便各市直单位查阅并使用。
宣城市市直各单位同一预算年度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30万元以下(不含30万元)的预算绩效管理类非政府采购项目,可以在建议名单中以自主选择的方式选择第三方机构,也可以不在建议名单中选择,按照各单位财务管理规定自行采购。
本次建议名单执行期限为征集结果公告之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如发生政府采购政策或集中采购目录调整等影响本项目执行的情况,将相应调整或即时中止。
附件:宣城市市直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机构建议名单
宣城市财政局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