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推进“四送一服”工作,日前,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承接产业转移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项目申报工作。
一是组织申报。根据加工贸易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印发通知文件,明确申报条件、奖补标准、申报材料、申报程序等。二是审核指导。对照申报通知相关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逐项检查,及时通知企业补缺补差。市财政会同相关部门赴有关企业实地指导核查,确保项目真实数据准确,进一步提高企业项目申报水平。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根据审核结果,及时拨付项目资金,支持我市加工贸易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