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等六部门联合通报了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结果,我市及下辖的五个县市区绩效评价获“优秀”等次。
近年来,我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财政收支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坚持把“三农”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强化财政投入保障。全市共安排财政专项衔接资金41646万元(比上年增长62%)。二是调整优化扶贫资金。出台市级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优化资金投向,逐年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占比,并适当向乡村振兴重点村倾斜。三是做好政策优化调整。做好现有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的分类优化调整,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四是强化资金使用管理。衔接资金过渡期内保持管理关系不变、投入力度不减、监管力度不松。
下一步,我市财政将严格落实过渡期内“四个不摘”的要求,继续保持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持续优化资金分配机制,全面加强衔接资金监管,确保工作有序衔接平衡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