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000324502xp/202202-00011 | 组配分类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宣城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2-02-28 17:56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专项工作 |
信息来源 | 宣城市财政局(宣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主题导航 |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 其它 |
信息名称 | 宣城市财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内容概述 | 市政府: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要求,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规范财政权力依法运行。 |
市政府: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要求,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规范财政权力依法运行。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财政法治建设更加有力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在学深悟透弄通上下功夫。
(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制度
持续贯彻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领导干部带头讲法治课。根据人事变动和分工调整,及时调整局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不断健全完善“三重一大”议事制度,通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与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局党委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落实《宣城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目标任务。
(三)完善财政依法行政制度
持续完善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点推进执法公示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将行政执法活动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提高行政执法活动透明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有力服务依法决策、依法行政。2021年我局行政诉讼案1件,对方在我局提交答辩状后撤诉,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合法性审查事项11件。
(四)全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经费保障
强化工作经费统筹力度,为推进依法治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行政执法等工作提供财政保障。按人员经费足额保障、项目经费按需安排及办案(业务)经费按标准予以保障的原则,统一纳入部门预算。根据部门实际需求,制定行政执法办案(业务)经费分类人均保障标准,加大执法经费、资源、装备等向一线倾斜。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财政运行更加高效
(一)进一步加强依法理财
推进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依法落实全口径预算管理,健全政府预算体系,深化预算评审论证。强化收入预期管理,严格预算执行,硬化预算约束,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管全过程。不断完善财会监督体系,持续推进预决算公开检查,落实“小金库”常态化防治,加强“三公经费”、会计信息质量等监督检查,做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落实代理记账行业监管,2021年我市代理记账机构备案数量增长到89家,同比增加39%。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厘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建立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计划申报审批、采购资金支付、采购合同管理全链条管理的政府采购系统。出台政府采购负面清单,重点治理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报刊年鉴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减税降费、预算绩效管理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升信息公开的影响力。
(二)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更新调整《宣城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宣城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宣城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及时转发取消、停征、免征、降低征收各类基金行费文件,2021年共转发基金行费文件3 份,公开基金行费文件14份。优化政务服务,推进政府采购监管、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审批网上办理,确保财政审批事项“最多跑一次”。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行会计继续教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提升服务效率。严格落实“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模式,除小额零星、上门征收和机动性较强的收费,都严格实行票款分离管理制度,坚持凭证领用、分次限量,从源头管控收费票据。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单位,配合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把公平竞争审查嵌入财政政策制定流程,对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把关,严格排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三、强化普法宣传,法治建设基础更加牢固
(一)不断提高财政普法针对性
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把法治学习教育纳入干部培训和全体党员学习计划,把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干部考核重要内容。组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宪法法律知识测试,参考率达100%。利用局机关财政讲堂活动,结合实际工作解读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在落实财政管理职责过程中加强对宪法、民法典、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
(二)扎实开展普法主题活动
邀请“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和局法律顾问讲解《行政处罚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财政干部的法治思维。认真组织开展 “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宣传月、“江淮普法行”、“12.4”宪法宣传周等活动,推进宪法和财经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
(三)做好普法工作系统总结谋划
全面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经验,制作全市财政“七五”普法资料汇编,组织各区县财政部门总结五年财政普法工作。扎实谋划财政“八五”普法规划,认真学习全国普法工作总体规划和全市普法工作部署,结合财政普法工作实际,谋划出台《全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四、存在的问题
2021年,我局在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差距,在面对新形势、新情况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上,还存在一定的不足,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2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法治政府重点任务,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继续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实质,真正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于财政、国资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围绕《宣城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结合财政管理工作实际,做好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
(三)抓好领导班子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工作,坚持局党委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机关学法月、“江淮普法行”、“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普法,提高普法针对性。
宣城市财政局
202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