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经建科科长方亚明解读】《宣城市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云顶国际官网唯一官方网站

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2xp/202204-00042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2-04-25 15:32
发布文号 关键词 政策解读,其他解读,负责人解读
信息来源 宣城市财政局(宣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题导航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 其它
信息名称 【市财政局经建科科长方亚明解读】《宣城市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内容概述 一、起草背景为进一步加强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以下简称“新网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修订印发《安徽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建〔2022〕48号)精神,市财政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市供销社”)研究修订了《宣城市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

【市财政局经建科科长方亚明解读】《宣城市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以下简称“新网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修订印发《安徽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建〔2022〕48号)精神,市财政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市供销社”)研究修订了《宣城市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

二、目的意义

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发挥财政政策杠杆撬动作用,全面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扩大经营,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突出为农服务的宗旨。

三、起草过程

根据皖财建〔2022〕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宣城市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财建〔2019〕261号)进行修改完善,会同市供销社联合印发。

四、政策依据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修订印发《安徽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建〔2022〕48号)

五、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六章,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明确“新网工程”专项资金定义。本细则所称“新网工程”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专项用于扶持我市供销社系统“新网工程”建设的专项补助资金。

资金支持范围。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包括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财政部、全国总社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其他方向。

资金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按照“谁用款、谁负责”的原则实施。

绩效管理。专项资金实行包括绩效目标、运行监控、绩效评价与结果运用各环节的全面绩效管理。有关工作按省财政厅文件规定要求和流程开展。

监督检查。各县(市、区)供销社和市供销商业总公司要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监督检查、跟踪问效制度,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项目执行情况等开展抽查工作,督促项目单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

六、创新举措

绩效评价要求。按照全过程预算绩效评价管理要求,对绩效评价管理部分进行了细化完善。

七、保障措施

督促主管部门对申报的“新网工程”项目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实地查看实施情况,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可靠。

 

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部门:市财政局

联系人: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科长方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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