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顶国际官网唯一官方网站

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2xp/202402-00031 组配分类 上级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4-02-27 09:36
发布文号 关键词 上级文件
信息来源 宣城市财政局(宣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题导航 财政、金融、审计
信息名称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水利(水务)局:为加强安徽省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及预算管理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安徽省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水利(水务)局: 

为加强安徽省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及预算管理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安徽省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安徽省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水利厅

                2024年2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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