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省新兴产业发展专项(第二批)补助资金的通知-云顶国际官网唯一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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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4-06-03 08:25
发布文号 关键词 上级文件
信息来源 宣城市财政局 主题导航 其他
信息名称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省新兴产业发展专项(第二批)补助资金的通知 内容概述 有关市财政局: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引导资金“免申即享”的通知》(皖发改产业函〔2024〕32号)和《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4年度省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第二批)资金计划的通知》(皖发改产业〔2024〕248号)等文件要求,现下达你市2024年度省新兴产业发展专项(第二批)补助资金。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省新兴产业发展专项(第二批)补助资金的通知

有关市财政局: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引导资金免申即享的通知》(皖发改产业函〔202432号)和《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4年度省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第二批)资金计划的通知》(皖发改产业〔2024248)等文件要求,现下达你市2024年度省新兴产业发展专项(第二批)补助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拨付资金在年初预拨资金中安排,年终予以清算。请于收文后10个工作日内将补助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

二、请加强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督促发展改革部门或项目实施单位结合资金和整体绩效目标情况,于30日内将绩效目标报省发展改革委审核后送省财政厅。次年6月底前,各市财政部门要将上年度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上报省财政厅。

三、请按照国家和我省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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