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开展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21年6月初至8月底,市财政局统一组织市、县两级财政部门成立监督评价工作组,以“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为基础组织开展全市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现将被检查单位名单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安徽海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宜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旭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东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中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监督评价范围及内容
被检查代理机构2020年执业情况开展检查工作。从每家代理机构抽取项目数量不少于5个,范围包括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被检查代理机构自愿参加评价,其他代理机构申请参加的模式开展评价工作。
为提高监督评价工作透明度,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检查期间,欢迎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的方式向监督评价组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检查线索。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监督评价人员的依法行政和公正廉洁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
0563-3036073(宣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0563-2612388(宣城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邮 箱:xcczc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