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宣城市财政局完成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机构征集工作。现将征集的第三方机构名单进行公布,以便各市直单位查阅并使用。
第三方机构的选取应按照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规定执行,市直各单位可以在建议名单中以自主选择的方式选择第三方机构,也可以不在建议名单中选择,按照各单位财务管理规定自行采购。市财政局对第三方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对存在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等情况的将调整出第三方机构建议名单。
本次建议名单执行期限为征集结果公告之日至2024年12月30日。期间如发生政府采购政策或集中采购目录调整等影响本项目执行的情况,将相应调整或即时中止。
附件:宣城市市直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机构建议名单
宣城市财政局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