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22年9月下旬至10月中旬,市财政局统一组织市、县两级财政部门成立监督评价工作组,以“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为基础组织开展全市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现将被检查单位名单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筑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轩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宏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德中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金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徽九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广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旌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监督评价范围及内容
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被检查代理机构,对其2021年执业情况开展检查工作,从每家代理机构抽取政府采购项目数量不少于5个。评价工作采取自愿参评的方式,2021年代理机构住所地政府采购项目数5个(含)以上且自评85分(含)以上的代理机构可向住所地财政部门申请评价,相应佐证材料装订成册。
为提高监督评价工作透明度,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检查期间,欢迎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的方式向监督评价组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检查线索。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监督评价人员的依法行政和公正廉洁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
0563-3036073(宣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0563-2612388(宣城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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